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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大王(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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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年到头温度差不多,让杨兆龙挺想念四季分明的中土。

杨来湾的人越来越多了,起初只是杨兆龙带来的播州几百户人家,后来收拢了周遭几个小部落,让户下百姓数量达到三千,但那些部落依然保持着靠两条腿游牧的方式活着,偶尔走到杨来湾歇息,大家都认同杨兆龙是这片土地的大王,顶礼膜拜。

没有任何贸易关系,似乎是缺少敌人的原因,这的部落看起来比云贵川山地的部落要友好太多,晃晃悠悠到杨来湾,就把自己路上拾来的好东西献给他,长相奇怪的树枝、造型诡异的石头、宰杀动物的骨头,有时候披在身上的毛皮嫌热了也干脆送给杨兆龙。

杨兆龙起初以为这种关系是不固定的贸易,但他总发现这的土人在‘贸易’之后会忘记把自己给他们的货物拿走,还得派人追着赶着把东西塞给他们,他才反应过来,这是馈赠。

他一直不知道这种好感究竟从何而来,直到当地的几个土人在他这学了半年多言语,能把汉话说清之后才告诉他,因为大家都觉得他很厉害,带领巨大的部落生活在拥有水源的林地区域,穿奇怪的服饰,能驯服十几条大狗,大家都很羡慕,还觉得他是神仙,所以偶尔过来看一看他死了没有。

远在北亚墨利加的麻贵根本无从想象他成了一个多么有名的人,在跨海连洋的土地上,他的名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近年来随南洋出版印刷的繁荣,由南至北带动起非凡的市井文化,几十个受陈府豢养的潦倒小说家孜孜不倦地写着一个又一个出海人物英雄志。

这些英雄志难登大雅之堂,不受主流文化认同,但别管市井的走卒贩夫还是身份尊贵的官员学士,都看过——区别只在于是不是喜欢与人分享。

“这个麻贵厉害啊,在那么个冰天雪地的鬼地方,于朝中都死了一次,还能立定跟脚,最新一期英雄志说朝廷已经得知他们的去向,派出船队去搜寻,了不得——不过亚墨利加是不是比咱这儿大?”

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是新明岛西北,端着酒壶提着生肉喂野狗的杨兆龙,他没有看书,也不看书,英雄志的内容都是立在旁边的播州伴读捧着书一字一字读给他的。

不游牧还能活着的人——这很奇怪。

长久的互相馈赠中,杨兆龙有点明白大明天子对朝贡的感受,就是这些奇怪的树枝、诡异的石头、动物的骨头和披在身上的毛皮,被人揣着满腔善意献给自己,可实际上没有丝毫用处。

播州人在新明登陆的环境其实要说,比麻贵登陆的亚墨利加好不到哪里去,这无常的气候是另一个极端,贫瘠的土地开垦出田地收成也不好,原本还能多开垦些土地,但随着杨兆龙派出的探路者越往南走,土地便越贫瘠,沿着每一条河流终点都是一望无际的大漠与戈壁。

即使是潦草生着绿树的地方,土地也都是干燥黄色,完全没有新明北方那些邻居群岛上热带林地来得绿意盎然。

形式难到这个地方也就算了,还到处是蛇,动不动路上还有长得超级健壮的有袋大兔子上来见人就干,赤手空拳还真打不过它。

但杨兆龙在新明岛就有一点好,交通便利。

从杨来湾起航向西北,十日可达唐民岛、三十日至苏禄,海盗都跟着林阿凤去祸害马六甲以西,哪怕盘踞在唐民岛上那些海盗也在林道乾部下乖乖得不再生事,海域航行非常安全,商路繁荣环境上比北亚墨利加那不毛之地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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