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7章 阶层和奴隶制度(第1 / 2页)
除此之外,那些从劳工营中因为年满释放出来的异国战俘,也面临着生存的困境,这就导致了帝国内的奴隶越来越多,当然帝国跟古罗马不同,目前这种奴隶制度温和了一些。
想要彻底的解决奴隶问题,不但要给他们安排可以生存下去的手段和环境,还要面对一个更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彻底废除人口买卖。
在后世任何买卖人口都是犯罪行为,而在这个时代,这却是很平常的事情。
在华夏历史上,几乎所有朝代都允许买卖人口。就算是到了清朝,即使已经有了人权意识的萌芽,买卖人口依然是司空见惯的事。
《红楼梦》里就有很多丫鬟买卖的描写,薛蟠和冯渊争着买过丫鬟,贪图丫鬟美色,还想收归纳妾,被买卖的丫鬟连做主的自由也没有。
在后世的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又称贱籍制度。
印度的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五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和贱民。
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那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
这种种姓制度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并且种姓制度下的各等级世代相袭,即便到了李南灵魂穿越的二十一世纪,该制度还存在着。
自镇南国建立初期,李南因为攻打交趾和占城,消灭了奴隶主阶层,解放了数量庞大受到压迫的奴隶,这也是帝国当时立足的根本。
买卖人口,在封建社会是被默许的行为,不过买卖人口跟拐卖是不同的,所以历朝历代对于人口买卖的交易都有相关的规定。
例如《唐律疏议》中所述,除和卖外(即自愿被卖),抢夺、诱骗人口的均属于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如果被卖者是10岁以下的,即便是自愿被卖,也按抢夺、诱骗认定。
而且在各个朝代,人口买卖不但有相关的一套程序,还有专门贩售的场所,李南当年在东京城也是买到了一大批的流民,作为自己的班底。
原本李南以为奴隶制和种姓等级制度,根本就不可能在自己建立的国家中出现,但事实证明在他忙于冒险和跟金国大战的时候,这两种人类历史上最卑劣的制度居然悄悄在帝国内出现,并且还有越演越烈之势。
得益于中华帝国的强大,这个战无不胜,并且越发兴旺的国家散发出了强大的吸引力。
周边地域和小国的百姓向帝国涌来是件好事,不过当外来人口过多之后,这些异国人的生存确实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这些身无长物的异国人来到这个国家之后,为了生存下去,很多人都选择了给人做工,甚至是卖身为奴。
可以说在帝国的富户地主家里为奴,也远比他们原本的生活环境要好,所以就有更多的异族人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