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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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闪闪原本伺候金钱钱用餐的,在看到金钱钱的动作的时候,脸上瞬间变『色』。
有这么出『色』的儿子,还真不是她的错。
见儿子有模有样的给金钱钱梳头,宇文轩离眼睛狠狠的抽了抽。这女人一个人的时候,到底是怎么训练闪闪的?他似乎有那么点能明白,为什么闪闪这般的全能了。
连一个长发,都要儿子这般的打理。
挽了一个发髻,金闪闪又伺候着金钱钱洗脸漱口,然后才是早饭。
宇文轩离早在下人的伺候下,梳洗好了。
“不许去。”大漠尸王是什么,这天下谁人不知。去那里的,根本就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的。
“他是天玑子?”
“不是。”金钱钱淡声,认识他那么多年,从未听说过他就是天玑子。
“我跟闪闪以前从未听说过天玑子。”
也是那一次才听说过这个名字,他的名字也不是天玑子。
坐到桌边的时候,就看到金闪闪拿着碗筷伺候着金钱钱。而且,只有一份饭菜点心的,自己的那份跟金钱钱的完全是不一样的。
虽说自己是僵尸,不怎么要吃这些东西。可是,也并不代表他就不吃这些东西。
而且,这些年,他已经不要靠血『液』来存活了,吃饭菜也是正常的。
看来,儿子对他的意见不是一点点的大。
“闪闪做的,尝一下,天下独一无二的口味。”金钱钱夹起一块糕点递到宇文轩离的嘴前。
“大漠尸王,不是他一个。”
大漠尸王,在大漠,就如这里的王爷一般的正常。真正的大漠尸王,仅仅只是在那个传说中,谁都在找寻。
金闪闪拉着脸从外面走了进来,端着他亲亲妈咪的早饭。
把早饭放到桌子上,搬着一张凳子放到了梳妆台子前面,人站了上前,等候的伺候他亲亲妈咪。
金钱钱走到那里坐下,让金闪闪打理自己的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