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还是不要(四千字)(第3 / 5页)
她从床上蹦下来,回头冲他扮了个鬼脸。
“不给看就是不给看了。”她嘻嘻一笑,回头赶他,“你别在这里讨人厌,影响我工作。”
腻着他的时候好像橡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现在不需要他了,就说他是讨人厌,这女人要不要这么势利,看来他有必要教训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女人,什么叫绝对的权势。
“哎,陆笙。”罗希忽然一声尖叫,整个人被他从椅子上抱了起来,他大步走到床边将她扔上去,软绵绵的床铺不会摔痛她,但也能让她得到小小的教训。
“你干嘛,人家还没画完。”她立刻控诉,因为刚才动作的撕扯,睡衣的领口敞开了一块儿,露出里面凝脂般的皮肤,更有高耸的胸脯随着呼吸的动作而若隐若现。
他眸色一深,眼底翻涌着强烈的欲望,慢慢的欺身过来,好像一只抓到猎物的雄豹,他的每一步靠近都充满了危险的侵略气息。
非宸低下头。
罗希知道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有多严重,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小宸,枪是人类一项伟大的发明,但是人类的战争因为枪支而变得更加残酷,其实,它是邪恶的象征,是斗争的产物,你拿起枪是为了要保护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保护你的妹妹,可是你还小,如果今天,这把枪不小心走火了,伤到了你,你以后还有机会做这些事吗?妈妈不是反对你学习射击,但是男子汉要量力而行,如果有一天,你跟你的穿杨叔叔一样厉害,你爸爸不但不会反对你摸枪,相反还会为你而骄傲, 没有人不会爬就会走,不会走就会跑,什么事都要循序渐进,明白吗?”
非宸虚心的点点头,“妈妈,我错了,我以后不会再乱动穿杨叔叔的枪了,我会保护自己的,只有保护好我自己,才能保护妹妹,保护妈妈。”
“这就对了。”罗希俯身亲了亲他的小脸,“别生爸爸的气,他是因为关心你才对你严厉。”
“我明白。”
“你不是说我讨人厌吗?那就让你见识下什么才是真正的讨人厌。”
她眼珠子一转,急忙抱拳认错,“我用词不当,我有眼无珠,陆大侠请高抬贵手。”
“陆大侠?我可跟侠字不占边,非要说侠,那也只能是采花侠。”
罗希翻了个白眼,只听过采花贼,什么时候还有采花侠。
他扑上来,她灵巧的一躲,男人扑了空,脸色便越发阴沉,“罗希,你还敢跑?”
陆笙站在门口听着母子俩的对话,之前的火气被风一吹也烟消云散了。
陆笙洗完澡,发现罗希还坐在台灯下画画,他走过去,站了半天她才发觉。
“这次又写了什么好玩的东西。”他知道她每篇连载之前的那段“牢骚”都是填字游戏,用抠掉了几个格的塑料片一量便能知道她说了什么。
她急忙将那些字捂得严严的,“不给看。”
“小气鬼,是不是写了什么肉麻的话,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