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三项(第2 / 3页)
慕容桀接过匕首和绳子,“我不会输的。”
他往不远处看了一眼,陆笙站在那里,背负着双手,正冷冷的看着他。
有人说,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所以,他才会把每一个女儿喜欢的人都当成情敌来对待,目标明确,不留后路。
排长开始计时,大喊了一声,“走。”
慕容桀目光一凛,向前面的林子冲去。
“有胆量。”排长笑着看向陆笙,“陆帅,就给这小子一次机会吧,如果他把新兵三项都过了,你就考虑考虑让他做您的女婿。”
慕容桀没想到这位排长竟然替他求情,立刻期待的看向陆笙,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陆笙竟然一口答应。
他说了声“好”, 看都没看慕容桀一眼,转身就走。
一个排长留了下来,他看着慕容桀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小子,胆子挺大嘛!我这么跟你说吧,整个特种部队里的新兵,还没有一个人能过得了这个新兵三项。”
“真有这么厉害?”
森林里安装了摄像头,所以,他的一举一动这边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慕容桀没有野地生存的经验,但是这方面的书籍他看了不少,再加上他天姿聪颖,竟然能一路畅通,他正暗自高兴,突然脚下一软,在这最不可能有泥潭的地方一脚踩了下去。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排长拍了拍慕容桀的肩膀,“不过,我也很佩服你的勇气,你要是真的喜欢我们陆帅家的女儿,那你就坚持到底吧,就算失败了,我也不会看扁你。”
“好,我就过给你们看看。”
慕容桀不是专业军人出身,但是这里没有人把他看成是平民百姓,既然穿上了这身军装,那你就是一名军人。
听说陆司令在测试未来的女婿,看热闹的人纷纷赶来,部队里就像有大演习一样气氛活跃。
慕容桀这身衣服是排长给的,穿在他的身上正合适,排长又递了一个钢盔给他,语气颇有些意味深长,“这是第一项,过泥潭,前面那片森林里全是吃人的泥潭,只要一脚踩进去就完蛋了,你的工具只有一把匕首和一条绳子,你需要在半个小时之内冲出这片泥区拨下敌人的旗帜,同时,后面会有五个追兵,你被他们追到擒到就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