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北国之春》(第2 / 4页)
中年男子大概四五十岁,长的有点像马云,但是一举一动挥洒自如,带着大人物的从容。他笑着道:“你住在乐园庄?……好久远的记忆了,没想到它还在啊。”
“请问您是?”
“先生,我家社长有请。”
李山河面带警惕,后退一步:“我先问一下,你们不是B社会吧?”
宾利后座的车窗摇下,一个两鬓略有斑白的中年人探出头。
“我只是一个想接放学的女儿,却走错了学校,被女儿嫌弃的可怜父亲罢了。”那人笑道:“我很喜欢你的歌,至少,让我送你一程?难道你想拖着行李箱去挤电车吗?”
看到这个人,李山河立刻想起来了:此人正是他统计出的八个索尼高层之一!
歌曲仿佛有着魔力,让这座水泥森林里匆忙谋生的人们,停下脚步,红着眼眶,回忆起自己故乡的美丽风景。春风吹进了家乡的山谷,阁廊地板的吱呀作响中,院子外的鲜花逐渐绽放,晨雾中浮现出的小石桥,还有春雨中如同避风港一般的白桦木小屋……
童年虽然贫穷,但镌刻在记忆深处的,永远都是最美好的回忆。
一曲完毕,最后一个音符尤在空中颤抖。李山河向众人微微一鞠躬,收起了吉他。
不知是何人带头,突然响起了暴风骤雨般的掌声。所有人都眼中含泪,献上自己最真挚的敬意。
在这么长的街头演奏生涯中,这还是第一次。
想了想,他点头接受了对方的好意,金丝眼镜上前,为他拉开宾利车门。
豪车内的空间极大,李山河把吉他先放进去,金丝眼镜想帮忙把音箱放进后备箱,被李山河拒绝了,这东西可不能交在他人手中。他直接拖着音箱,坐进了宾利。
金丝眼镜有些不爽,不过社长在这里,没他说话的份儿。
“麻烦您,往乐园庄开。”李山河屁股刚沾上座椅,就直接吩咐道。
金丝眼镜在后视镜里瞪了这没礼貌的小子一眼,还是启动了发动机。一声短促的闷响,豪车很快归附于安静。
RB对陌生人很冷漠,但今天一首《北国之春》,让他们一下子卸掉了心防。人们争相上来和他拥抱,不乏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突然之间就痛哭流涕,喊着“家乡”“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子那样无助。
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这是对这首思乡之曲最好的诠释。
场面一度混乱,李山河向众人连续致意了三次,才终于拖着行李箱,从人群中走出来。
宾利车早已停在外面,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依旧站在那里,向他一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