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抱外孙?(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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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万文军的能力是最强的,但是他吊儿郎当,让他每天在会所里面负责管理,恐怕他根本闲不住。
更何况,我在众人面前接纳了刀疤,也证明了我的大度,相信也会拉拢一部分人心。
而刀疤更不可能背叛我,一旦传出去,谁还敢收刀疤当小弟?
刀疤神色复杂地盯着我,他刀疤小有名气,主要也是寄托在了会所上,真要离开会所,他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原本跟随他的人,恐怕都会树倒猴狲散,到时候,他恐怕会沦为最低级的小混混。
我慎重其事的邀请,让刀疤内心充满了感激:“谢谢,小马哥,从今以后,我刀疤的命就是你的了。”
“愿赌服输,我走。”
刀疤支撑了爬了起来,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众目睽睽之下,他们既然定下了规矩,愿赌服输,他若再耍赖的话,恐怕只会让人更加瞧不起他。
“刀疤,你也别走了,还是继续留在会所,毕竟,你对管理方面更熟悉,我需要你给我当助手。”我却轻微摇了摇头。
此话出口,刀疤愣住了,四周许多人也是难以置信。
听到这样的话,我不由笑了。
很成功,连我自己都没想到,这么快就收服了刀疤。
我也明白主要是因为刚才那一战,如果我还和以前一样虚弱,无论是傻强,还是万文军,借助他们的手打败刀疤,刀疤永远都不会服我。
抬头向不远处看去,发现李晶晶正眼神复杂地盯着我,这让我一阵心慌。
毕竟,先前刀疤千方百计和我作对,按照道理,我赶走刀疤,安排其他人接替刀疤的位置,那才是上上之选。
但我却不这样想,刀疤既然能让几个领班跟随他,这本身就能证明刀疤的能力。
再说,目前我手下仅仅有傻强,猴子,万文军。
傻强战斗力比较强,但是管理事情,恐怕纯粹是瞎扯淡。
猴子人比较灵活,可惜,没什么威信,无法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