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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单身夜狂欢(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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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缓和下来,其实也没什么。都是心直口快的人,张东升又特别擅长交集,喝了不到两杯,这家伙就和他们称兄道弟。

烧烤很晚才结束。

回到家,洗洗澡一觉睡到大清早。

又是天不亮,张东升敲了叶牧房门:“啥子事情?”

“今天的单身人士夜狂欢派对。记得了,收拾一下自己……”张东升喊道。

美国人大部分是欧洲移民。中古世纪时期,欧洲人非常迷信巫师那套玩意。在应该还有这样一个传说,挂一根兔子左后脚挂在脖子上就能保有自己不被邪魔入侵。因此,兔子是被看作幸运的东西。

还有就是复活节,复活节在美国是一个大节日。每到这个节日,超市百货都会应景的推出和兔子相关的产品跟活动……

之前一直在加州生活,当地的白人基本不吃兔子肉。就是农场里兔子泛滥成灾,当地农场主也只是寻找从事灭杀兔子的相关人员,不会自己动手。

张东升这家伙在美国也生活了四五年,全部的见闻几乎集中在了夜店文化和吃喝享受上面了。叶牧比较宅,喜欢看各类新闻。

就他知道的,美国有大把野生动物做成的狗粮,包括鹿肉、兔肉、淡水鱼肉等等。之前和汉克也聊过‘野味’的问题,当地人喜欢打猎,也喜欢聚在一起烧烤。

“单身夜,特么的天还没有亮。狂欢个屁!”叶牧无力的呻吟。

“提醒你一下,下午有急速配对活动。你早点过去,看看有没有漂亮妹子,勾搭上。别到等到晚上过去吃草。”

烧烤吃什么,取决于打到的猎物。

总的说来,美国这个也就那样。主流城市的人购物方便,基本只吃主流食物。非主流的地方就没有太多将就了,特别是烧烤……

张东升刚才的问题确实是非常不礼貌。若不熟悉的人,还以为这是地域歧视,城市人看不起乡下人。

张东升无辜地笑了笑,拿起刀子,切了兔子大腿上的肉下来,放到嘴里吃起来,道:“我也是乡下人,烤兔肉,我喜欢吃。”

叶牧笑了笑,道:“我们中国人不忌口。但是要我说,你烤的这个兔子肉真不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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