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重口味美食(第1 / 2页)
“农场有十七万英亩山区,最适合白尾鹿和驼鹿生存的环境只有不到十万英亩。一般来说,二十英亩生活一只白尾鹿,三十到五十英亩生活一只驼鹿。农场山区里的野生白尾鹿和驼鹿数量已经严重超过了预期,野生驼鹿的数量远远超过了五百头,雪季来临前,我们计划捕杀至少二十头公鹿。对了,山里还有野猪,这家伙危害更大。”
“北美野猪?发狂起来黑熊都要畏惧三分的品种?”叶牧不喜欢捕猎野鹿,但对臭名昭著的野猪可不会有一点同情心。
“就是它了。野猪适合生存的环境很广……美国野猪是从其他国家进口来的,但长期的繁殖,也没有天敌,野猪过度繁殖已经成为灾害。根据今年的野生动物统计组织公布的数量,美国的野猪数量已经超越了七百万头。而且生活的地区相对集中……”汉克说道摊了摊手,道:“蒙大拿州,野生动物比人多可不是网络段子。蒙大拿州的土壤,几乎绝大多数动物都能在这里生存繁衍。”
叶牧小时候在老家见到过野猪,只记得味道很好:“希望能打到几头,野猪肉味道比起鹿肉,味道还是不错的。”
“嗯哼,味道不错,这家伙的性情也凶猛,要是近距离,一枪没毙命就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对了,每年五月份到七月份的时间,野猪还会从山里出来,到田里吃麦子。如果看到野猪,最好不要单独行动,也不要试着赶它走,那只会激怒它。”汉克清洗干净刀子,想了想,道:“以前,农场里有两架直升机,我们打猎的时候有直升机搜寻猎物。同时,直升机还用来驱赶野生动物,应对可能突发的状况。”
北美驼鹿,世界上最大的鹿。
叶牧他们猎到的这头,体重达到了六百公斤,要三四个成年人合力才能抬起来。
打到的鹿是当场毙命,汉克拿出刀子,给鹿放了血。
“觉得很残忍?”汉克收起刀子,问道。
“嗯,还不太习惯吧。”叶牧点了点头,他买了枪,练习枪法,打猎。打野兔子的时候心里便不太好受了,更别说大型动物了。
汉克说了一些五六月份的大麦嫩绿,吸引山里动物出来寻食。嫩嫩的大麦秧子,对野鹿、野猪,还有其它野生动物都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以至于靠近山区的麦田,即便围有铁丝网,也难以防范。直升机的存在不仅仅应对野生动物和突发情况下充当交通工具,最主要用途还是观察作物的生长情况和使用直升机旋翼产生的风力帮助大麦更好授粉……
“直升机我已经预定了,三架。一架麦道600N,一架贝尔206,一架民用版小鸟直升机。小鸟直升机最近时间就能运抵,剩余两架直升机明年交付。”
听到这些,汉克忽然想说两个字‘我靠’。
农场用的直升机,要不要这么豪华。之前,农场里有两架民用直升机,汉克就觉得非常奢华了。
“呵呵……”汉克笑了笑,拍一拍叶牧的肩膀,道:“除了纯白色驼鹿象征神物,其他驼鹿都不再保护范围。要知道蒙大拿州驼鹿的数量也是不少,驼鹿因为身体结构原因,在走上公路,如果被车撞了以后,这场交通事故往往非常惨烈。”
汉克说了几起因为驼鹿造成的交通事故,驼鹿的四肢比较细,被车撞了以后,它沉重的身体会撞向挡风玻璃,这种情况,汽车内的安全气囊未必能和平时一样弹出。蒙大拿州,每年因为驼鹿照成的交通事故多达百起以上。对了,不要问撞死驼鹿以后能不能带回家吃,这种问题非常让人无语,撞上驼鹿的驾驶者大部分都死了,不死的也是重伤。
“那也是我们人类自己造成的。”叶牧无语,道。
“我们猎杀,同时也在保护。人与自然,动物与自然,需要维持一定的平衡。每年,我们只捕猎一定数量,维持鹿群的数量,让它们不至于过度繁殖……我们农场里生活的驼鹿和白尾鹿已经到达了临界点,如果不人为控制数量,数量再多的话,对农场来说是一大威胁。数量过多,它们本身也容易诱发流行病。”
叶牧点点头,道:“以前没打过猎,慢慢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