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美女,我是来应聘男公关的(第1 / 2页)
为今之计,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卓蓝混熟了,在某些事情上令她内心真正地感动,她才可能会听得进去,跟人走的。
叶天风在一番定计之后,决定自己不按常理出牌,因为像这种风尘女子,你要正正规规地和她演戏,这种戏是根本演不起来的。
你必须得在某一些瞬间,像流星一般璀璨地照亮过她的内心。
说是找到,其实叶天风到现在还没有真正正面和卓蓝对接。
卓蓝很美。叶天风还没见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猜得到了:因为卓蓝的弟弟明仔在特种部队里本来就是一位美男子的。
叶天风只是没想到卓蓝比她弟弟还美艳得多。
但是虽然爱美女的叶天风心中惊叹,不过却夹带着一种什么隐隐的忧伤——
一个夜总会的老板啊!在这种时代真还能出淤泥而不染?
从静心庵回到石城市区,叶天风只跟李傲雪说一声,然后他就赶去机场。
是因为无茗,连带出明仔在他心里的伤痛,都仿佛只是迟得一刻,如果明仔的姐姐自己再也找不着,那就像一辈子再也无法原谅自己似的了。
叶天风也没和方蔷、庄以晴、严语她们道别,这一天去静心庵还真是够伤的。叶天风觉得自己一生里很少这种悲情的时刻。
飞机自石城机场腾起后没多久,转眼就消失在云层之中……
南都,高楼鳞次栉比,街上车水马龙,外表看起来就是完全一副歌舞升平的热闹景象。
叶天风只是不晓:明仔倘若九泉有知,得悉他姐姐已经沦落风尘,又是否会心疼万分?
像这样的女人,叶天风不用试都知道:很难说得动她随自己去石城。而即使她到石城后,李傲雪等看在自己的金面上不会从内心瞧不起她,但她自己也绝对是会那种什么神经过敏的。
在石城,李傲雪和严语都是出身自名门望族,卓蓝即使是夜总会老板,比那些小姐高级,但谁能撇清她曾经不是自小姐的那一阶段摸爬滚打起来的?
而且像是这种女人?一旦在这种氛围里沉久了,要叫她真正金盆洗手抛弃这种氛围,估计也是千难万难,因为这种氛围就是她的根哪!
叶天风知道,要劝说卓蓝是非常难的,但他又不可能对卓蓝撒手不管,因为明仔的嘱咐!
金夜夜总会座落在南都近北区的一条叫路郎的街上,在近北区颇有点名气。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金夜夜总会里还没来得及重金属音乐,配全身上下只剩下几条的一群热身男女疯狂之时,在卓蓝的那一间亮着金黄色灯的办公室里,卓蓝已经早像是正襟危坐地在工作了。
她就是这间金夜夜总会的老板。
而她,也是叶天风此番来南都要找的那一个人——打开天窗说亮话,卓蓝即是明仔的亲姐姐!
叶天风其实也是来到南都后,调查了几天才找到她的。